中國江蘇網5月19日訊(通訊員 洪成寧 顧傑 記者米格)十二年內三進宮,阜寧男子胡釵每次獲得的自由時光,都是在為再進宮創造機會。記者今日從阜寧法院獲悉,胡釵又因詐騙和盜竊被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  這是胡釵的四進宮了,此次作案距離上次刑滿釋放也就半個月時間。他於2001年6月4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;,2011年3月1日因犯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;,2013年5月24日因犯盜竊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2013年8月16日剛獲自由。
  胡釵今年52歲,文盲,他在交待犯罪動機時說:“我沒錢用了,又怕下力氣,就想到去偷去騙”。
  有了前幾次進監獄的教訓,胡釵對偷竊和詐騙的對像都是經過精心挑選,覺得電動三輪價格較高,而車主們的警惕性卻不高,以其所騎電動三輪車為下手目標。
  2013年9月至11月份,為了取得電動三輪車車主的信任,胡釵經常反覆乘坐電動三輪車,並且出手大方,經常不要找零,而且在乘坐時故意打電話談生意。
  在取得電動三輪車車主的信任後,以借為名,騙取車主電動三輪車,先後騙取了單某某海寶牌電動三輪車1輛,價值人民幣7160元,常某某優翔牌電動三輪車1輛,價值人民幣7790元。
  2013年10月15日,胡釵乘坐孔某的電動三輪車從阜寧縣阜城鎮至羊寨鎮,準備繼續用前面手段騙取電動三輪車時,車主孔某下車有事,胡某趁車主不備,將車主孔某珠峰牌電動三輪車騎走,所竊電動三輪車價值人民幣7520元。(文中使用化名)  (原標題:阜寧一懶漢十三年內“四進宮”仍無悔改之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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